九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
为加强学术研究的领导作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,作为实验室及所涵盖学科发展的指导、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。
(一)任务
1、审议确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的研究方向和近、中、长期发展规划。
2、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、主要研究内容、研究课题、课题基金指南、开放课题和评价研究成果等学术方面的重大事宜。
3、讨论实验室的研究室、专业实验室等机构的设置与调整。
4、对实验室人员申报项目予以优化和评审。
5、组织实验室承担项目的阶段性检查。
6、审议实验室人才培养计划。
7、组织大型学术研讨活动。
8、决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有关专业性重大问题。
(二)组织
1、学术委员会成员由知名科学家、优秀中、青年学术专家组成,疆内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/3。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名,其中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2名。
2、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。根据研究工作需要、人事变动情况等可对委员进行调整。
(三)委员的职责
1、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,完成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2、关心实验室及学科的各项建设,指导实验室的工作,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四)会议制度
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召开,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决定,一般每年1-2次。
(五)附则
本着改革精神,在实践中将不断完善本章程,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