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、实验室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

发布者:绿洲生态发布时间:2018-04-26浏览次数:429

十五、实验室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


1、为使实验室宣传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做到宣传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客观,特制订此规定。

2、为加强实验室的对外宣传,实验室应指派专人兼任信息员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报道实验室的工作。

3、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建立实验室网站和主页,主页的内容应及时更新。实验室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此项工作。

4、办公室定期向实验室人员的电子信箱里发送一份收集信息的表格,实验室人员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。

5、实验室每年的简报编辑工作从当年的12月初开始,实验室全体成员应及时向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,最迟于1215日前汇至办公室。

6、在宣传有实验室产权的科技成果时,必须注明科研完成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的全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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